基建档案服务利用细则
一、基建档案原则上是对学校内部的日常维护改建等提供利用,填写“基建档案借(查)审批表”,基建材料只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图纸副本可借调,馆内只有一套图纸,不予外借,可由档案馆人员陪同外出复印,原图纸收回。
三、外单位利用学校基建档案须经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和基建管理部门及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有偿提供利用。
科研档案服务利用细则
1.严格科研档案管理,执行国家科研保密、专利等法规制度。科研档案主要提供本校利用,第一负责人持有效证件可随时借阅。
2.本课题组成员(或非课题组成员)持第一负责人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第一负责人委托签字证明,方可借阅。
3.调离本校科研证书档案,须本课题第一负责人、科技处签字,持科技处调出手续单办理,在档案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调离。
4.国家奖须本人(或科技处长签字)借阅。
5.外单位不提供利用,如特殊情况,须经科技处负责人,课题组第一负责人和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出版类档案服务利用细则
出版类档案主要针对出版编辑部门的利用查阅,定期编辑出版档案汇编或内容摘要,在学校内部提供利用,并有选择地进行外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