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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雪荻    来源:         更新时间: 2025-03-06

校属各单位: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在档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各单位和兼职档案员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西理工档案〔2025〕1号),将开展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各基层归档单位均可申报。

(二)先进个人:截止到2025年3月在档案馆备案且具有连续1年以上基层档案工作经历的兼职档案员、学院归档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学校颁发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档案管理制度;

本单位(部门)有完善的档案工作机制。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计划、总结、相关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考核范围之中。各类档案均有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员分工负责,单位档案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人员调整能及时补充,并及时报档案馆备案;

及时、规范地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重视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档案的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保密;

与档案馆保持沟通与协调,接受档案馆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参与学校档案工作相关活动;

本单位(部门)配有专门预立卷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符合档案管理规范和要求。

(二)先进个人条件

热爱档案工作,档案意识强,负责本单位(部门)档案工作满两年。向本单位(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宣传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及有关规定;

根据本单位(部门)特点和文件材料的特征,制定单位(部门)文件材料预立卷类目表,分门别类、合理存放所保管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以方便利用和立卷归档;

按照《西安理工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做好部门文件材料的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确保归档案卷质量,做到组卷合理、排列编号准确、案卷标题拟写符合规范,能准确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准确提供电子目录;

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年按规定准时向校档案馆归档;

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安全保管工作。

三、申报及评选方式

(一)各归档基层单位、兼职档案员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参见附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纸质材料于2025年3月13日前报档案馆(金花图书馆一楼10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ang_an@mail.xaut.edu.cn。

(二)各单位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名额原则上为1名,已备案兼职档案员人数超过4人的单位(如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资产与招标管理处)最多可申报2名先进个人。

(三)各学院负责归档工作的人员可申报该年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各学院申报先进个人名额为1名。

(四)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结合立卷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条件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韩葆睿

联系电话:61125730


西安理工大学档案馆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