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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文件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雪荻    来源:         更新时间: 2023-03-09


校属各(部门)单位:

依据《西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西安理工档案〔2022〕2号)规定,为确保学校2023年度文件归档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2年度及之前年份,学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出版、外事、人事、财会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纸质、电子、照片等载体形式)。

2.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荣获的省部级以上集体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及实物清册。

3.新生档案及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各类需归入个人档案的文件材料。

4.其他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时间:

1.学校各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应按档案馆的规定整理立卷后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

2.各学院和教学单位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应按档案馆的规定整理后归档。应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审材料应在授予学位后6个月内归档;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成绩表、学籍异动表和学籍登记表应在当年10月底前归档;其他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材料应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

3.2022级本科及研究生档案于今年4月底前归档,2023级新生档案于今年11月底前归档;

4.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次年6月底前归档;

5.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归档;

6.仪器设备类档案应当在完成验收后的6个月内归档;

7.财会类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档案生成单位保管3年,期满后于每年9月底前向档案馆移交;

8.人事类档案在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完成后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

9.声像类档案应由宣传部整理完成后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毕业生合影照片应于当年10月底前归档;

10.各立卷单位形成的实物档案应即时归档;

11.重大活动档案应当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归档。

三、档案馆联系方式:

为做好2023年度文件归档工作,学校档案馆将提供业务指导服务。请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归档事宜,确保记载学校历史记录的文件材料“应归尽归、应管尽管”。 

联系人

主管档案类型

联系电话

苗荣

党群档案

行政档案

外事档案

61125882

王庆庆、曹建民

教学档案

61125882、61125730

王艳琴、王庆庆

基建档案

科研档案

出版档案

61125882

韩阿兰

会计档案

61125882

许行珺

人事档案

82312328

张天庆

学生档案

61125528

王雪荻

声像档案

82312328

四、主要事项

请档案工作负责人或兼职档案员在2023年发生调整的校属单位填写《归档单位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情况报送表》(附件1),签字盖章报送档案馆111室。

联系人:王雪荻

联系方式:82312328

                         

                      档案馆

                                    2023年3月3日